上市公司109年度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資料符合應暫停及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名單
一、臺灣證券交易所依據「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4條及「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審核上市公司公告並申報之109年度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資料,符合暫停與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調整名單如下:
1. 每股淨值低於票面,應暫停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共有1種:華園(2702)。
2. 每股淨值回復至票面以上,應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共有10種:士紙(1903)、燁興(2007)、中鴻(2014)、麗正(2302)、威盛(2388)、皇普(2528)、陽明(2609)、浪凡(6165)、元晶(6443)及新天地(8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