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反壟斷達成民事和解,刑事判決還須數個月

2012/07/12 12:26

精實新聞 2012-07-12 12:26:03 記者 許曉嘉 報導

外電報導指出,面板大廠友達光電(2409)與韓國樂金LG等面板廠在舊金山的集體訴訟案中決定和解,據傳,友達、LG、東芝Toshiba同意支付5.435億美元和解金。友達表示,這是民事部分的和解,但還不是法院判定的金額。刑事部分的程序則還持續進行中。今年3月間已出爐的是陪審團的初步審理結果,實際上法院的1審判決可能還需要數個月時間。

至於外界關心友達這筆反壟斷訴訟民事和解金到底提列了沒?還是已經部分提列但仍有不足待補提?友達表示,稍早公司已針對美國反壟斷訴訟逐季適當提列相關準備金,詳細金額和細節可能等到7/25法人說明會時、一併對外說明。不過,針對這則外電訊息,友達預計將於7/12下午以重大訊息先說明。

這起美國反托拉斯(反壟斷)案始於2006年12月,由美國司法部、歐盟貿易委員會等先後向三星、LG、夏普、NEC、友達、奇美電(3481)、華映(2475)、彩晶(6116)等多家面板廠進行涉嫌壟斷並操縱面板價格之調查。其中,美國政府司法部於2006年12月展開調查,並於2008年11月認定面板廠之罪狀。由於三星轉為汙點證人,因此獲免罰款及刑責。

後來各家面板廠陸續向美國司法部認罪,截至2010年7月為止,共有7家面板廠認罪,裁罰金額達8.9億美元。但友達不認罪、決定上訴,美國司法部於2010年6月起訴友達,同年8月底友達集團多名高階主管赴美說明,結果遭限制出境,轉眼已近2年。

2010年12月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祭出第2波反托拉斯懲處,針對LG、友達、奇美電、華映、彩晶等面板廠於2001-2006年期間涉及聯合壟斷操縱液晶面板價格,裁罰6.49億歐元。

過去被裁罰的企業為了息事寧人,大多認罪賠錢了事,這讓友達採取上訴做法備受關注。該公司於2012年3月宣佈陪審團的初步審理結果,友達總經理陳來助及李燦榮、梁兆龍等3名主管獲無罪認定,但美國子公司、友達副董事長陳炫彬、佳世達(2352)總經理熊暉等人被認定有罪。預料接下來數月內美國法院將會針對有罪部分做出判決,包括刑期和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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