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4-03-19 16:00:27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新華網今(19)日引用證券日報報導,中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布了《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自4月18日起施行。該《辦法》共10章79條,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提高准入標準、強化業務分類監管、加強公司治理監管、強化風險管理以及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
中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前述《辦法》將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於30%提高至不低於50%。主要考慮為,一是從近年監管實踐來看,提升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有利於壓實股東責任,增強股東參與公司經營意願,更好發揮股東資源優勢,促進股東積極發揮支援作用;二是有利於提高決策效率,避免由於股權相對分散而出現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的問題。
此外,該《辦法》對消費金融公司的業務範圍進行了優化調整,更加專注主責主業。一方面,區分基礎業務和專項業務;另一方面,取消非主業、非必要類業務。上述負責人指出,監管指標主要變化包括,一是增加擔保增信貸款業務監管指標,要求擔保增信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餘額的50%;二是增加流動性比例監管指標,結合消費金融公司經營特徵和風險特點,在審慎測算基礎上,《辦法》中規定「流動性比例」不得低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