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成藥:美國馬里蘭州地院判決Par應賠償公司1270萬美元

2016/09/29 07:1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180)安成藥美國馬里蘭州地院判決Par 應賠償本公司美金一千二百七十萬元。

1.事實發生日:105/09/28
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美國Par Pharmaceutical, Inc於2014年以專利爭議為由申請暫時禁制令 (preliminary injunction ),造成本公司Megace ES學名藥延後上市, 今日美國馬里蘭州地院判決Par 應賠償本公司美金一千二百七十萬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Par 仍可對此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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