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1733)五鼎-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1.股東會決議日:113/04/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沈燕士董事:三陽工業(股)公司代表人田人豪獨立董事:白正明獨立董事:包金昌獨立董事:蔡永祿獨立董事:吳貞宜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1)獨立董事:白正明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獨立董事:白正明廣東百瑞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廣東百瑞電子有限公司: 廣州市番禺區大石鎮鴻圖工業園西二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廣東百瑞電子有限公司:散熱風扇之製造與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