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中國信託全球收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中國信託全球收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一案,自110年1月5日申報生效。該基金之3檔子基金分別為「中國信託恒生中國高股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中國信託15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ESG投資級美元公司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及「中國信託15年期以上新興市場美元主權低碳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各子基金保管銀行分別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以及彰化商業銀行。該3檔子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各新臺幣2億元。
「中國信託恒生中國高股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中國信託15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ESG投資級美元公司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及「中國信託15年期以上新興市場美元主權低碳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分別以追蹤「恒生中國高股息率指數(Hang Seng China High Dividend Yield Index)」、「ICE 15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ESG美元投資級公司債券指數(ICE 15+ Year Ultra Large Cap Developed Markets US Corporate Best-in-Class ESG Index)」以及「ICE 15年期以上新興市場美元主權低碳債券指數(ICE 15+ Year Large Cap USD Emerging Markets External Sovereign Carbon Reduction Index)」之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中國信託全球收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595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