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一般投資人可承作外國債券附條件交易
為滿足一般投資人多元化投資需求,櫃買中心自107年3月15日起開放證券商得於營業處所與一般投資人從事外國債券附條件交易。
櫃買中心表示,所謂的外國債券,是指在外國債券市場完成募集發行,再經由國內證券商或銀行引進銷售給國內投資人的債券,這類債券均以外幣計價且未經櫃買中心上櫃審查,過去外國債券經過發行條件資訊登錄後只能賣給專業投資人,但考量證券商外幣資金融通需求,以及附條件交易實際上證券商已經提供買回價格的承諾,投資人可以避免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因次規劃開放一般投資人也可以承作外國債券附條件交易,並獲得主管機關同意。
這次開放一般投資人得從事外國債券附條件交易承作標的須為信評達BBB+以上固定利率或正浮動利息計息之債券,且不得為結構債券、次順位債券或具股權性質的債券;另外,證券商從事外國債券附條件交易於配券時,為確保投資人權益,其擔保品成數應與其承作之價款相當。此外,櫃買中心也提醒,一般投資人於從事交易時,在確保自身之權利下應先審視承作標的是否符合前述條件,承作標的之外國債券基本資料可至櫃買中心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