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達-KY 公告百達-KY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百達二KY,代碼:22362)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5年04...

2026/03/13 20:4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236)百達-KY-公告百達-KY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百達二KY,代碼:22362)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5年04月28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內容:依百達二KY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5年03月27日至115年04月27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依百達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滿3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40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面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30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
(二)、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5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
(三)、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15年3月27日至115年4月27日
(四)、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5年4月27日
(五)、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5年4月28日
(六)、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5年3月27日
(七)、債券收回手續
因本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凡持有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以帳簿劃撥方式至參加人(證券商)處辦理本轉換公司債之收回手續者,最後申請收回日為115年4月24日。債券持有人得於前述期間內至參加人(證券商)處申請辦理債券收回手續,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本公司將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每張債券收回價格為新臺幣壹拾萬元,並統一於115年5月5日以匯款或單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交付各債券持有人。匯費(郵資)自收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八)、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之最後期限為本轉換公司債終止上櫃日後第二個營業日(最後向證券商申請轉換日為115年4月29日)。
(九)、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100003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5年4月29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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