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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4)宣捷幹細胞-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發行價格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2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預計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8,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預計發行新台幣40,000,000元~80,000,000元。
6.發行價格:
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30元至35元,實際發行價格及實際發行股數擬授權董事長依上開授權區間內,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之股數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數之9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業於民國113年8月9日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38元至50元,鑑於近期資本市場波動,綜合考量本公司整體規劃及市場客觀環境之變動,調整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30元至35元,其餘無變動。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3)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