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半董事會通過購買宜蘭利澤工業區土地,總交易金額4.17億元

2016/11/11 10:1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425)台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購買宜蘭利澤工業區土地二筆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宜蘭縣利澤工業區土地2筆:
地段:利工段
地號:186-71 及 186-73
面積(平方公尺): 2筆共計 45,158.13 平方公尺
→(22,683.25+22,474.88)
2.事實發生日:105/11/10~105/11/1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共計 45,158.13 平方公尺,交易價格每平方公尺為新台幣9,140元,另加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按總承購價額之1%計算);總交易金額計新台幣416,872,761元;另得扣除承租期間已繳納之租金(第3年第1期至第11年第1期)新台幣126,646,860元,以及扣除以現金繳納之擔保金新台幣624,815元後,實際應繳價款計新台幣289,601,08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賣方:中華民國經濟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非屬關係人)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總交易金額(含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計新台幣416,872,761元;另得扣除承租期間已繳納之租金(第3年第1期至第11年第1期)新台幣126,646,860元,以及扣除以現金繳納之擔保金新台幣624,815元後,實際應繳價款計新台幣289,601,086元。
付款條件:依經濟部工業局龍德(兼利澤)工業區服務中心租轉購繳款通知書(土地)之規定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依中華民國95年10月26日簽訂利澤工業區土地租賃契約書以及105年10月13日龍德服字第1055032779號函辦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同上述
價格決定之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是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本次取得土地係依經濟部工業局105年5月20日及105年7月27日召開「產業園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價格審定小組」第106次及第108次審查會審查結論(略以):利澤工業區適用006688措施承租轉承購土地,其審定價格小於簽約時價格1.2倍,以簽約時之售價為承租轉承購價格。該審?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因應本公司營運規模成長之需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會計師查核簽證個體財務報告期末總資產係104.12.31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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