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4-03-13 05:14:21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金管會昨(12)日宣布,為提供證券商多元保管機構選擇性,並考量證券商之實務需求,金管會研議修正「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23條規定,開放證券商辦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除了可以委由交易當地保管機構保管之外,亦可委由台灣集保結算所保管,可增加證券商之選擇性。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考量集保結算所自2015年起提供跨境保管業務已有多年經驗,本次增訂證券商得委由集保結算所保管外國有價證券,有助提升投資人資產安全保障。
金管會表示,本次修正草案係明訂證券商除得委由交易當地保管機構保管外,亦得委由集保結算所保管,增加證券商之選擇性,對民眾權益尚無實質性影響,因此而縮短法規預告期間,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草案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翌日起30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金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