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站董事會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換發基準日為3/9

2018/02/21 11:09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942)京站-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

1.事實發生日:107/02/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二、本公司於民國107年2月12日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 1070100147號核准股票公開發行。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規定及本公司107年2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

三、茲將本次實體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之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已發行之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新台幣600,000,000元整。
(二)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7年3月2日。
(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7年3月5日至民國107年3月9日止。
(四)全面換發基準日:民國107年3月9日。
(五)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民國107年3月21日。
(六)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四、舊股票換發新股票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換發後新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且自新股票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尚未在證券商處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六、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七、實體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之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寄送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通知書給各股東。
(二)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1)全部舊股票。
(2)蓋妥留存股務代理機構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通知書之申請書聯。
(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貴股東於股票換發申請書之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換發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4.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股票換發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三)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 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四)股票換發處所:
1.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理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3.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
4.電話:(02)2389-2999。
5.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
(五)郵寄辦理股票換發之股東,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八、特此公告。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