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礦務局依據採礦權者每月申報礦業簿副本所載之礦產物生產、銷售數量等資料,完成101年主要礦產品產銷量值統計,101年礦產品生產值為新台幣136億6,950萬元,較前一年增加25億5,987萬元,增加率為23%;101年礦產品銷售值為新台幣96億2,539萬元,較前一年增加33億6,483萬元,增加率為54%。其中生產量值最高為天然氣,達84億餘元,大理石(原料石)次之,為29億餘元。
礦務局並表示:礦業開發自應同時兼顧環境維護及社會環境變遷,該局將持續加強礦業管理,並定期或不定期實施礦場安全監督檢查、礦害預防監督檢查,以維護礦區安全及礦害預防並防止盜、濫採等,期使礦產資源有效開發利用與環境景觀之維護相輔相成,以達到促進經濟永續發展之目標。(資料來源:經濟部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