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兼營期貨信託事業)申請募集元大標普美元指數傘型期貨信託基金案
金管會於12月13日核准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元大標普美元指數傘型期貨信託基金」,該基金之3檔子基金分別為「元大標普美元ER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元大標普美元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及「元大標普美元ER單日反向1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子基金總面額各為新臺幣(以下同)200億元,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保管機構。該3檔子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2億元。
各子基金追蹤之標的指數分別為「S&P US Dollar Futures Index ER」中文名稱「標普美元ER指數」、「S&P US Dollar Futures 2x Leverage Daily Index ER」中文名稱「標普美元日報酬正向兩倍ER指數」及「S&P US Dollar Futures 1x Inverse Daily Index ER」中文名稱「標普美元日報酬反向一倍ER指數」,各子基金採指數化策略,儘可能於扣除各項必要費用之後以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為目標。
另「元大標普美元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及「元大標普美元ER單日反向1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其投資分別具有槓桿操作及反向操作風險,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