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富裕商機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人民幣)

基金公司 富邦投信
成立日期 N/A
經理人 薛博升
基金規模 N/A
總規模 0.00億(N/A)
成立規模 N/A
基金類型 多重資產型
計價幣別 人民幣
投資區域 全球
主要區域 全球
風險等級 RR3
基金評等
手續費 3.00%
贖回費  
管理年費 1.80%
保管費 0.25%
保管銀行 彰化商業銀行
投資標的 (一)投資於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及存託憑證)、債券(包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及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以上(含),且投資於前開任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投資於「富裕商機」概念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所謂「富裕商機」概念之有價證券,係指:1.至少由一位資產淨值十億(含)美元以上富豪持有之企業所發行或保證之有價證券;2.高資產個人消費需求主要產業(採GICS分類)之有價證券,產業包括:非核心消費(如汽車與汽車零組件、耐用消費品與服飾、消費服務、非核心消費通路等)、資訊科技(如資訊科技硬體設備、軟體服務等)、醫療保健(如醫療保健設備與服務、生技製藥與生命科學等)以及房地產(如住宅REITs等);3.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明訂或投資於前述1.至2.相關產業及有價證券不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六十(含)之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二)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應符合下列規定:1.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2.投資所在國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3.本基金持有之債券,日後若因信用評等調升,致使該債券不符合「非投資等級債券」之規定時,則該債券得不計入1.及2.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