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台日優選多重資產基金-月配型(台幣)
基金公司
野村投信
成立日期
N/A
經理人
劉璁霖
基金規模
N/A
總規模
0.00億(N/A)
成立規模
N/A
基金類型
多重資產型
計價幣別
台幣
投資區域
台灣,日本
主要區域
台灣
風險等級
RR3
手續費
3.00%
贖回費
管理年費
1.80%
保管費
0.26%
保管銀行
合作金庫銀行
投資標的
一、投資範圍:(一)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及外國有價證券。(二)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六個月後:1.投資於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及特別股、存託憑證)、債券、基金受益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等任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2.投資於中華民國及日本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前述「日本之有價證券」係指:(1)於日本證券交易所交易或於日本註冊之企業所發行而於外國證券交易所、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存託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2)由日本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或由日本以外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而於日本掛牌或交易之債券;或依彭博(Bloomberg)資訊系統所示符合債券註冊地國家(Country of Incorporation)、債券所承擔之國家風險(Country of Risk)、發行人之母公司之國家風險(Ultimate Parent Country of Risk)或債券之交易所(Exchanges)之國家為日本者;(3)於日本交易所或日本店頭市場(JASDAQ)交易之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含反向、商品、槓桿及虛擬資產指數股票型基金);或經金管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之主要投資國家為日本者。(三)投資所在國家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未達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家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含)。(四)本基金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及符合美國Rule144A規定之債券,惟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含)。上述投資範圍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五)本基金之中華民國有價證券投資比重預計介於10%~60%,日本有價證券比重預計介於2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