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社論》揮別強制國產化 離岸風電3-3期如何重塑台灣能源韌性?

2026/01/08 14:04
隨著經濟部能源署針對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舉辦的選商機制說明會於8日登場,台灣能源轉型步伐進一步涉入深水區。如果說先前的3-1與3-2期,是在高度保護主義傘下進行的制度試煉,那麼3-3期,則是一場取消國產化紅利、直接面對全球競爭與地緣政治壓力的畢業考。這不只是預料這次釋出3.6GW或應要更多的發電裝置容量問題,而是台灣離岸風電能否從政策扶植的學生,轉變為具備市場競爭力的實踐者。

過去數年,政府透過嚴格的強制國產化要求,快速拉動本土供應鏈成形,水下基礎、塔架與海纜產能相繼到位,這確實為產業奠定了初步基礎。然而代價同樣清楚,工程成本居高不下、案場進度延宕,甚至連歐洲開發商本身都因成本膨脹而出現撤案與重談合約的現象。隨著歐盟在WTO提出諮商,3-3期全面鬆綁國產化自然已無懸念,問題不再是要不要轉彎,而是轉彎之後要走向哪裡。

鬆綁不該被理解為放棄本土產業,反而應被視為一次範式轉移的起點。我們認為,3-3期真正的政策意義,在於讓台灣供應鏈從被動受保護,轉向主動參與國際競爭。政府角色也應隨之調整,從強制國產化比率,轉為鼓勵技術升級、支持外銷與研發投資。唯有當台廠能在沒有政策護欄的情況下,與國際一線供應商在成本與品質上並肩作戰,台灣才有機會成為亞太區具實質競爭力的零組件與運維基地。

否則,一旦國內市場飽和,過度依賴保護而成形的產能,反而將成為結構性風險。

然而,制度轉型若只停留在產業政策層次,仍不足以讓3-3期真正落地。我們觀察到,當前最大的結構性僵局,其實來自企業購電協議(CPPA)市場的流動性枯竭。許多潛在綠電買家預期3-3期在取消國產化後成本將下降,因此選擇觀望,結果反而讓3-1與3-2期案場難以完成長約簽署,融資進度全面停滯。這種觀望情緒一旦形成,便像傳染病般在市場中擴散,新案制度再好,也救不了舊案的財務結構。

因此,3-3期的制度設計,不能只是把選商條件寫得更漂亮,而必須正面回應金融市場的風險疑慮。除了綠電CPPA信保機制,更需要思考如何透過下限費率或其他風險共擔機制,避免惡性零元競標重演。而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真正的成功指標,從來不在於標出多少GW,而在於有多少案場能完成Financial Close(完成融資協議)並進入實質建置。如果銀行體系對離岸風電失去信心,再大的容量規模,終究只會停留在紙面。

在成本與融資之外,3-3期還面臨一條不可妥協的紅線,那就是國安與供應鏈安全。離岸風場不只是發電設施,更是位於海疆第一線的感測網絡與數據節點。排除具資安風險的紅色供應鏈,以及中國背景的關鍵零組件與工作船,短期內確實可能推升成本,但這是確保電網韌性與能源安全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在地緣政治高度不確定的時代,便宜卻不可控的能源,反而是最昂貴的選擇。

同樣重要的,還有對開發商能力的重新定義。未來選商不應再偏重純粹的財務投資能力,而應優先考量具備實質統包工程(EPC)經驗的團隊。唯有能整合跨國供應鏈、理解台灣海峽地質條件,並有能力應對颱風與地震風險的業者,才能確保風場在二十年以上的運轉期內,維持穩定與安全。

歸根究底,台灣在建置離岸風電課題能否真正學有所成,關鍵仍在於政策的透明度與可預期性。近期政府承諾加速行政審查流程,釋放出正面訊號,但3-3期更重要的任務,是建立一套讓市場願意長期投入的制度環境,把台灣從政策驅動市場,轉向市場驅動產業。

這場離岸風電政策畢業考的及格標準,從來不只是併網容量的數字,而是我們是否建立了一個具備融資可行性、技術競爭力與高度安全性的能源生態系。真正的畢業,不是通過一次考試,而是在離開政策保護之後,仍然能站得住腳。

我們認為,當台灣的離岸風場不再需要政府手把手呵護,也能在國際資本市場中被信任與選擇,能源轉型才算真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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