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虹 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2026/09/24 00:1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084)巨虹-本公司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事實發生日:115/09/23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5/07/0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考量近期市場景氣變化及資本市場波動情形,並綜合評估整體籌資
環境之影響,本公司決議申請撤銷11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因子公司宏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
賣方Midas所簽訂之股份買賣契約,所約定之最終交易日為115年9月30日
,相關交易條件未能成就,依該契約約定,賣方得沒收宏康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前已支付之訂金美金3000萬元,作為終止交易之相關費用,
全數相關費用將由本公司負擔,若未來交易確定未完成,仍應依當
時之契約事實及法律狀態,由託管銀行判斷賣方取得終止費之條件是否
已成立,若相關交易條件未能成就,依該契約約定,賣方得沒收美金3,000
萬元定金。
本公司將依股東臨時會決議之私募普通股30,000仟股額度內辦理私募,
並規劃分階段辦理,預計於115年9月底前完成15,000仟股之募集,另15,000
仟股預計於10月底募集完成。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5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5,240仟股,業經金管會115年8月11日
金管證發字第1150350293號函生效在案。
(2)為確保本次現金增資案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中籤人及特定人權益,
待本撤銷案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本公司將依法加計利息返還該價款,
退還股款計算如下:退款金額=已繳股款×【1+(實際繳款日~實際
退款日之天數)×利率(註)/365】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以郵寄支票
或匯款方式支付,實際退款日期並將另行公告之。
(3)此次申請撤銷11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尚未經金管會核准,將於收到金管會
核准函後另行公告。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